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祁编[2018]12号文件,我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拟定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及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工作。
(二)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现售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屋交易转让资金监管工作。
(三)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承办全县房屋交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承办全县房屋转让、租赁工作。
(五)承担房屋市场价值和交易确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公布各类房屋重置价格。
(六)负责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七) 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住房保障、交易服务三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5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6.5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8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55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6.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运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房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面;保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经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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