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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祁东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20:29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表

收入总表

支出总表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3、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4、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5、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7、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8、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拔款单位,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管理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只有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2.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收入较2022减少55.02万元,减少7.8%,减少的原因为人员调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4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9.998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59.986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902万元。支出2022减少55.02万元,减少7.8%,减少的原因为人员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9.9989万元,占79.4%;社会保障支出59.9869万元,占9.3%;医疗卫生支出27.666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44.9902万元,占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95.1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4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管理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 6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5.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756万元,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管理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 6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 0 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纪律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系统党员大会、表彰大会;培训费预算 万元,拟开展 0 次培训,人数 0人,内容为;拟举办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2.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12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701001__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_71326701001__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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