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法函〔2019〕25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2019年“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9〕45号)、《湖南省政务管理局关于抓紧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梳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完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互联网+监管”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逐步实现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和风险可预警,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不断推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国家和省级层面统筹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各部门监管业务信息和数据均要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所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管事项要全部列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填写检查实施清单,没有列入的监管事项,不得对监管对象开展执法检查。 二、完成梳理任务 目前,省厅已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梳理、检查实施清单的填报和市州、县市区单位账号的分配,并集中组织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法制(政务服务)、信息化等部门进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操作培训和市级监管事项认领。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于2019年11月8日前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照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全部监管事项(可根据市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新增监管事项)并填写检查实施清单,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照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全部监管事项并填写检查实施清单。 待监管事项目录和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完成后,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业务监管系统,并逐步将监管业务信息和数据接入国家和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 三、强化责任和沟通协调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之间、单位内部的法制(政务服务)、信息化以及业务科室、以及市级与县级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采用建立工作联系交流群、集中进行监管事项认领填报以及开展培训等方式,确保按时做好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填报。 “互联网+监管”工作已纳入全省政务服务“四个一”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将对本辖区各部门“互联网+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我厅将适时对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执行中有何问题可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息中心以及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厅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073188950140/88950308 厅信息中心?????????????073188950355 技术咨询???????????????073185693992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