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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度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2 00:00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度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处):
     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湘建建〔2010〕220号),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省质安总站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小组将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展对各市州上报的2014年下半年度我省“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应结合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和阶段性动态评定,认真开展对创建项目的资料核查和现场复查工作,并做好创建项目的排序和汇总,严把“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关。资料审查应按照“2014年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汇总表”(附件1)认真完成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历次示范工地评选时间、监督信息平台监管、不良行为记录、阶段性评价、是否曾在省总站示范工地现场核查中列为直接淘汰项目等信息内容的核查及填报工作。对企业上报的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请资料应按“湖南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从资料的内容、顺序进行严格把关,且应装订成册。对未上监管信息平台或监督信息平台上无(临时)施工许可信息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各市州应做好计划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历次示范工地连续申报工作,在本年度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中将严格按照创建实施办法之规定对在施工过程中未连续申报且被评为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进度达不到外墙装饰完工的工程不予评定。
  三、各市州请将创建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于10月19日之前送我站,创建项目的申报资料于11月30日之前报送,延续申报项目只需报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表。汇总表报送我站后,其排序不得更改,不得再擅自增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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