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为进一步严明干部人事纪律,预防和整治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现从三个方面特别强调“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一、严厉整治跑官要官
1.严禁拉关系、走门子或请托关系人说情、打招呼、写条子,为个人职务调整施加不正当影响;
2.严禁采取纠缠、要挟、威胁组织和领导等不正当手段谋求个人职务调整;
3.严禁在干部调整的过程中编造、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借机诬告陷害、侮辱诽谤、恶意攻击他人,诋毁组织或领导;
4.严禁不讲规矩、不按程序,随意向组织和领导发短信、打电话为个人职务调整提要求;
5.严禁在干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采取发短信、打电话、请客送礼等非组织活动为个人或他人拉票贿选。
凡是跑官要官的,一律记录在案,进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归档和特别监督档案;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对编造、散布不负责的言论,造谣诽谤他人,诋毁组织或领导,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从严依纪依法处理。
二、严肃干部调配纪律
6.严禁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者交流决定,不履行工作移交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到位;
7.严禁在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违规进人。
凡是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调配决定的,一律免职;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违规进人的,一律无效。
三、严格管理组工干部
8.严禁组工干部为个人职务调整向组织和领导提无理要求,不达目的就闹情绪,发牢骚、讲怪话,影响组织部门形象,影响工作开展;
9.严禁组工干部在干部调整中封官许愿、讨好卖乖、帮人运作,采取不正当手段位他人谋取职位;
10.严禁组工干部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隐瞒或者歪曲干部考察中事实真相,涂改干部档案或伪造干部身份。
祁东县住房和建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