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住建局 >>计划规划

祁东县住建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

来源:祁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5-05-26 16:11

祁东县住建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工作规划》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我县住建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住建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行使为核心,以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在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同时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切实做好保障发展、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廉政教育机制完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系统政风行风有明显好转。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狠抓党的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

局党委要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和制度规范,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树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系统形象。

(一) 严明党的纪律,促党风建设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和带领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局党委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来抓,要把党风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切实做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确保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坚持抓巩固、抓深化,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严格文件审批、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改革会议形式、讲求会议实效,精简节庆活动。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

纪检监察室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从严处理。

(三)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围绕服务发展抓整治,开展发展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健全“马上就办”工作体系,完善“马上就查”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水平,树立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以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买官卖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住建领域存在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责必究。进一步建立完善案源发现和案件查处机制,提高有效突破案件的能力,查处案件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加大惩治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加大查办案件和问责工作力度,重点盯住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健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建筑施工监管、工程建设、报建手续办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的腐败行为,以及城市管理、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行为。

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函询、约谈、诫勉。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

  健全案件发现机制。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案件检查、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坚持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健全信访举报调查及分析反馈机制。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会制度,对信访举报事项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调查核实、信访处理、反馈办理情况。在处理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线索,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

  健全办案协调配合机制。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交流、线索移交、立案调查、联席会议等制度,积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查处案件,增强办案合力。研究案件执行的配合机制,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健全以查促防机制。对系统内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发挥以案促教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研究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督促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三)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结合上级确定的工作重点,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督促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影响服务环境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治理在农村集体建设施工报建、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协助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谋取利益专项治理。

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协调裁决等工作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系会议制度,有效解决和处理行政争议。扎实抓好住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局党委要积极探索预防腐败工作途经,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抓好依法从政、严格执政,秉公办事、执政为民等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开设反腐倡廉专栏。通过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廉洁从政主题文化活动,注重精神引领,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化解矛盾。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用先进的人和事激励人、鼓舞人,营造积极向上、廉政勤政的工作氛围。以廉政风险点、廉政承诺、廉政格言上墙、上屏、上桌等形式,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若干规定要求,出台我局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配套细则。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具体事项,进一步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办法。建立完善重要情况反映、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和试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集体会审和票决制。建立健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和诫勉谈话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规定,完善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业限制等办法。

建立报建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施工许可发证工作,强化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补件告知制度。确保办事透明,程序公开,务实高效。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信访处理、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实性情况抽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

  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一把手”的权力和行为。加强对报建审批的监督,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集体会审制度。建立健全权力下放后权力运行检查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凡涉及住建管理领域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明确规范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行政监督。加强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措施和办法。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组织开展全系统民主评议和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加强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议案和提案办理责任制,强化办理结果的督查。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办事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四)深化源头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违规设定的管理事项,一律取消。严格实行审批事项接办分离,凡是能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要全部纳入,要公开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审批结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推测评方式和程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依据和操作程序的公开力度。建全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平、民主、竞争程度,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合力,狠抓任务落实。

(一) 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

局党委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地位,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二)强化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局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做到正人先正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责任落实

局党委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对持续性工作,要常抓不懈、巩固提高。对阶段性任务,要提出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表,抓紧推进。对新部署的任务,要及时研究安排,尽快启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