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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实 施 意 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7 00:00

祁东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

实 施 意 见

 

为加强城区市容卫生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县城形象,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实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门前三包”内容范围和执行方式

()“门前三包”的内容。一是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以区域责任范围内包门前地面保洁,无垃圾、果壳纸屑,清除污物、积水、痰迹和废弃物,垃圾按规定袋装,就近倒入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上。二是包立面整治美化。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以内的建()筑物包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无缺损,外墙面定期清洗粉刷,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店牌店招、遮阳雨棚设置、卷帘门样式、阳台封闭等符合规定。三是包周边秩序。责任单位对区域责任范围以内包本单位无占道经营,无占道作业,无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吊乱挂,无乱停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搭乱建,无乱接排水、乱倒污水、垃圾杂物,无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无依树搭棚、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人行道完好无损坏。

()“门前三包”的范围。临街责任单位的责任范围为临街建()筑物的整体周边环境,具体范围由县建设局和洪桥镇人民政府界定。无责任单位的地段和城区公共设施,由市政、公交、环卫、园林绿化、公安交警、电信、邮政、供电、有线电视等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和产权所有,分别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门前三包”的执行方式。一是责任单位自包;二是责任单位联包;三是责任单位出资委托代包。责任单位出资委托代包的其“门前三包”责任仍由责任单位承担。“门前三包”管理部门不得接受责任单位的委托代包。

二、组建“门前三包”专职执勤队伍

(一)人员的来源。由各社区从零就业家庭中聘请,报县政府审核同意,所聘请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统称为“门前三包监督员”。 “门前三包监督员”的工资和适当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解决。

(二)人员的职责。“门前三包监督员”具体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整洁美化和周边秩序。发现违反“门前三包”要求的,应当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人员的管理。“门前三包监督员”,由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经过统一培训后,佩戴统一标记上岗。

(四)人员的配备。在“门前三包监督员”数量配备上,要按照城区范围内重点路段及窗口地区的划分,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合理安排力量。同时,每个社区要组织5-10人的志愿者队伍。

三、建立“门前三包”责任机制

(一)构建责任体系。一是构建由县、镇两级政府和社区组成纵向管理责任体系,镇长、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共同责任人;二是构建由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组成的横向管理责任体系,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共同责任人。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区为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县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全县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协调和督办,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祁东县城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在祁东电视台、《祁东时报》公开曝光;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各社区具体组织责任单位,落实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管理网络,并组织日常检查和督查;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副职,负责督促本系统下属临街单位服从镇、社区的管理,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公安交警、工商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卫生、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工作。

(三)建立工作责任台帐。各社区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填报统一报表,建立规范的“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台帐和工作档案。

四、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

“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由县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委托洪桥镇人民政府牵头指导,县城管大队协助,具体由洪桥镇各社区组织实施。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祁单位、临街门店和社区居民都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承诺自觉遵守“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维护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立面整洁美化、周边秩序。

五、建立“门前三包”督查评比机制

(一)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县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工作每10天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检查的标准是,每条道路连续检查10个责任单位,按百分制计算,每个单位10分,主次干道和窗口地区、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至95分为良好,75分至85分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城区支路和居民社区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为良好,70分至8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并将检查结果在《祁东时报》上公布。

洪桥镇督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单位每周必须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各社区每天全面检查一次。

各级对“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工作的检查(或抽查),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即批评处理,除责令整改外,并在祁东电视台、《祁东时报》公开曝光。

(二)开展竞赛,推动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达标优胜单位竞赛评比活动,参加评比对象是各责任单位。县级每年度考核评比一次,对获得年度“门前三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设“门前三包”先进区流动奖杯。各社区可以从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开展“流动红旗”竞赛和评比先进个人活动,以激励进取,推动工作。

六、建立“门前三包”工作问责机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镇人民政府、社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县镇两级对责令改正情况进行督查。

(一)每月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累计三次月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主管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请上级批准取消该主管单位年度绩效管理和文明单位评比资格。

(三)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的单位,经县文明卫生指挥部批准,对责任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新闻曝光。

七、做实城市管理基层网络

要整合城市管理力量,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部门合力,要充分发挥城管、环卫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推进城管进街道、环卫下社区,实现城管、环卫管理全覆盖,做到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做实基层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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