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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6 00:00

关于印发《祁东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建设站:

根据《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4]62号)和县纪委《开展落实惠民政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祁纪发[2014]56号)要求,为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确定对象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落实不缩水不走样、为民办实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郝前景任组长,副局长谭柏虎、纪委书记彭雪平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室和危改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71日至9月底,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安排部署阶段(71日至710 日)

各乡镇建设站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置,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11日至731日)

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重点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对象认定不准确;二是核查核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否按标准足额发放到改造对象“一卡通”中;三是查处乡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索拿卡要”等问题;四是群众来信事访是否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81日至831日)

各乡镇建设站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对不符合改造政策的对象一律取消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对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要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规违纪的要及时报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各乡镇建设站将自纠情况于91日前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查检查阶段(91日至930日)

县住建局成立以谭柏虎副局长为组长的督查检查小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抽查改造对象等办法,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改造对象数量大,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各乡镇建设站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  扎实开展工作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深入农村,上门走访农村改造对象,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乡镇、村组及农户的呼声和需求。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三)加大查处力度

县住建局对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报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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