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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管理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6 00:00

渣土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规范处置方式,有效遏制乱堆、乱倒污染环境的现象,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渣土整治工作,确保门店装修和建筑垃圾无乱堆、乱倒,运输车辆无带泥上路,渣土无沿途洒漏现象,从而提升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档次。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建筑渣土处置核准申报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门店装修施工前,装修业主须向渣土办公室申报,按4/平方米的标准交纳装修垃圾处置保证金后方可装修;建筑工程在固定资产投资报建时应首先向渣土管理办公室申报,在交纳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金的数额视工程量的大小而定。未经申报而开工建设的视为私自开工建设,渣土管理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地予以停工。

(二)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鉴于施工现场扬尘、漏撒、带泥上路严重的现状,渣土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从早上8点起在县城管辖范围内实行不间断巡查,重点施工现场实行专人值守。施工单位必须抓好现场保洁和洒水降尘,所有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出入口必须硬化或用石块进行铺装,出口设置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时,必须进行轮胎冲洗,做到净车出场;渣土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出车身,并限速行驶;运输流质物体必须在晚上10点后至早上6点前进行,并用帆布、塑料膜等严密遮盖车底及四周,最大限度地减少沿途漏撒,同时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在县正路全线直行。

(三)严禁渣土随意乱堆乱倒。装修所需的建筑材料不得堆放于街道、人行道上,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确须临时占道堆放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清理,清理废渣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倾倒场地进行处置(建议规划一处建筑垃圾倾倒场地)。违反规定的由渣土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谢之明,副组长:雷玉元,成员:渣土办全体成员。高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渣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渣土办公室的力量,扩大渣土管理队伍。

(三)、制定建筑渣土处置核准申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渣土管理关。

(四)、深入开展渣土运输专项调研,摸清全县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无资质的运输企业,严禁从事渣土运输,对不符合条件的运输的车辆,严禁上路营运。

(五)、加强对渣土管理工作人员的督查,确保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对不认真履职的工作人员,发现擅自离岗一次,通报批评;擅自离岗两次,罚款200元;擅自离岗三次的待岗一个月。发现在岗不做为的,作同样处理。

                         

 

祁东县环卫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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