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评价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711/2019-12778题裁分类: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日期: 2019-03-06主题分类:主题词:名称: 关于2018年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评价的通报 湘建函〔2019〕54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 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评价的通报 各市、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湘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湘建〔2018〕112号),按照工作安排,我厅近期组织对2018年全省市县数字城管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市县信息填报、试用省厅数字城管云平台工作总体完成较好。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投入运行的市县共计29个(含长沙市望城区、株洲市渌口区),在本次评价的102个市县中,占比28%;在未投入运行的市县中,提交我厅方案备案的市县共计27个,专家评审通过10个。 大部分市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地数字城管建设工作,积极与省厅对接,获取技术支持,其中长沙市、株洲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宁乡市、临湘市、安化县等40个市县认真履行数字城管建设工作职责,全力推动本地数字城管建设运行,评价结果为优(总体情况见附件1,详细情况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部分市县主管部门对数字城管项目建设没有足够重视,建设方案应付了事,工作班子没有有效组建,工作经费无法落实等。表现出以下问题: (一)系统与省厅要求不符。全省数字城管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全省政务云+统一配发标准软件+市县配置终端”模式推进。市县要充分共享省市县已有的信息化资源,统一建设标准,节省建设投资。但部分市县仍存在重复建设九大标准系统、未充分共享利用本地信息资源的情况。 (二)未按时提交方案。全省数字城管建设明确要求,2018年底前,未完成数字城管建设的市县要完成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财政评审等前期基础工作,我厅数字城管项目组也多次主动与各市县对接联系,指导、督促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但截至2018年年底,还有不少市县未按时提交方案,工作严重滞后。 (三)方案编制不规范。省厅组织有关力量,编制并下发《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示范文本》,用于帮助市县快速完成方案编制工作。但在市县上报的方案中,仍有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全面、预算不详细等不规范情况。 (四)方案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市县虽然组织专人完成方案编写,但方案缺少业务处室和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参与,内容过于简单,没有可操作性。 (五)项目关键阶段推进缓慢。部分市县虽已完成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工作,但项目立项、财政评审环节进展缓慢,严重影响项目整体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全省数字城管建设要求,未完成数字城管建设的市县要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各市县必须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一)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数字城管建设意义重大,时间紧迫,各市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领导必须承担起项目建设的责任,亲自研究、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整合技术力量,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快项目方案编制。建设方案未通过省厅评审的市县,要加快推动方案修改、完善工作。方案格式要规范,内容要齐全,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方案编制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处室要加强指导,技术支撑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讨论。尚未提交建设方案的市县,必须尽快组织各方面力量,完成方案编制,并提交我厅审核备案。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经费预算和资金安排,确保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落到实处。 附件:1.2018年全省数字城管建设工作市州评价总表.doc 2.2018年全省数字城管建设工作市县评价详表.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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