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处罚清罚目录清单 | ||||||
序 号 | 执法 项目 大类 | 审核的具体 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类决定 | 拟作出免予处罚 | 《湖南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 案件调查报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 (代拟稿)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一)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的; (二)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四)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
2 | 拟作出减轻处罚 | 《湖南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 案件调查报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 (代拟稿) |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减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的; (二)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其他依法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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