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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

来源:祁东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1 09:10
祁东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
序号抽查项目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责任单位
抽查类别抽查事项
1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监管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行政检查在祁东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重点检查事项实地核查县自然资源领域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六条,第二十三条;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五条,第二十二条;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2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管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行政检查浏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生产采矿权人重点检查事项实地核查县自然资源领域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2、《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五条;
 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四、(二),四、(三);
 6、《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17年第23号)第十二条。
3对城乡规划许可的监管对“一书三证”的核发情况开展行政检查已审批的建设项目一般检查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县自然资源领域1.《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3-4条;行政执法大队
   2.《城乡规划法》第一章第11条、第五章第51条、第53-57条、第六章第60-61条。
4对临时使用土地许可内容、期限的监管对临时使用土地许可内容、期限的行政强制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一般检查实地核查县自然资源领域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行政执法大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35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
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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