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12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采用省厅下发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238778个,平均密度128个/平方公里,远高于全国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全县24个乡镇(含街道)"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00487.00亩(53365.80万公顷)。其中,水田573595.05亩(38239.67公顷),占比71.7%;旱地221415.00亩(14761.00公顷),占比27.6%;水浇地5476.95亩(365.13公顷),占比0.7%。另外还有15519.60亩(1034.64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9138.00亩(609.20公顷),旱地6282.15亩(418.81公顷),水浇地99.45亩(6.63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步云桥、白地市镇、太和堂镇、黄土铺镇、蒋家桥镇、金桥镇、石亭子镇、砖塘镇、过水坪镇、风石堰镇和官家嘴镇等地区,占全县耕地的63.97%。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65318.35亩(17687.89公顷),占比33.1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8011.00亩(15867.40公顷),占比29.7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30526.30亩(15368.42公顷),占比28.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8760.55亩(3917.37公顷),占比7.3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870.80亩(524.72公顷),占比0.98%。
(二)园地85462.50亩(5697.50公顷)。其中,果园19651.80亩(1310.12公顷),占比22.99%;茶园338.40亩(22.56公顷),占比0.40%;其他园地65472.30亩(4364.82公顷),占比76.61%。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白地市镇、黄土铺镇、步云桥镇、砖塘镇、风石堰镇、太和堂镇、灵官镇、过水坪镇和马杜桥乡等地区,占全县园地的66.74%。
(三)林地1255167.90亩(83677.8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38484.5亩(49232.3公顷),占比58.84%;竹林地78331.80亩(5222.12公顷),占比6.24%;灌木林地80817.90亩(5387.86公顷),占比6.44%;其他林地357533.70亩(23835.58公顷),占比28.48%。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太和堂镇、步云桥镇、风石堰镇、官家嘴镇、过水坪镇、马杜桥乡、玉和街道、洪桥街道、白鹤街道、灵官镇和鸟江镇等地区,占全县林地的66.30%。
(四)草地49909.05亩(3327.27公顷)。我县草地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及人工牧草地。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归阳镇、白地市镇、步云桥镇、黄土铺镇、河州镇和石亭子镇等地区,占全县草地的49.86%。
(五)湿地304.35亩(20.29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3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1.55亩(0.77公顷),占比3.8%;灌丛沼泽9.60亩(0.64公顷),占比3.2%;内陆滩涂283.20亩(18.88公顷),占比93.0%。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河州镇、归阳镇和金桥镇等地区,占全县湿地的65.2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0468.15亩(20031.21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54601.35亩(3640.09公顷),占比18.17%;村庄用地237826.20亩(15855.08公顷),占比79.15%;采矿用地6654.75亩(443.65公顷),占比2.2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85.85亩(92.39公顷),占比0.46%。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白地市镇、步云桥镇、风石堰镇、归阳镇、太和堂镇、永昌街道、黄土铺镇、过水坪镇、砖塘镇、洪桥街道、灵官镇和玉合街道等地区,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5.87%。
(七)交通运输用地49459.20亩(3297.28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821.20亩(188.08公顷),占比5.71%;公路用地18344.55亩(1222.97公顷),占比37.09%;农村道路28282.50亩(1885.50公顷),占比57.18%;港口码头用地10.95亩(0.73公顷),占比0.02%。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4.2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5538.45亩(12369.23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6921.40亩(1794.76公顷),占比14.51%;水库水面22413.75亩(1494.25公顷),占比12.08%;坑塘水面124319.40亩(8287.96公顷),占比67.00%;沟渠10701.75亩(713.45公顷),占比5.77%;水工建筑用地1182.15亩(78.81公顷),占比0.64%。总体来看,河州镇、归阳镇、白地市镇、风石堰镇、金桥镇、太和堂镇、砖塘镇、步云桥镇、过水坪镇、石亭子镇和黄土铺镇等地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3.00%。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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