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自然资源局 >>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县级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审批

来源:祁东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1:38

 

级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审批 办事指南(耕保)

事项名称

级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审批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设立依据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的意见》(湘发[2017]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和确认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7]33号)、《关于加强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湘自然发[2021]2号)

办理条件

申请人为项目所在地乡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村、组集体及个人,县土地整治中心

自行补充耕地的由占用耕地主体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

1、申请报告;

2、项目踏勘报告(申请人组织);

3、乡镇、村、组意见(村组经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签字同意);

4、相关部门可行性论证意见(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

5、土地流转合同;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行性论证意见;

7、省厅出具的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复核认定书。


、审批平台调用


是否收费

是                     否

流程


审批要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0个工作日)



受理

经办人受理、初审,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告知所需提供资料。具体核实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是否按程序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地类申报条件;是否经乡镇村签字同意(须村、组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是否与村组签订土地承包流合同,后期耕种如何落实;


1

现场核实

调查、土地整治中心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报告主要核实项目位置是否与上报位置一致,项目区交通是否便利、水源是否充足、土质是否符合条件,坡度是否适合,项目是否符合开发条件,项目立项当地群众是否有积极性


5

项目可行性论证

对符合选址条件的地块,组织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现场航拍、测量,并出具可性性论证报告。将项目可行性论证资料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财政、发改、林业、农业、水务、环保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出具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并向市局、省厅申报,市局下达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省厅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实,对符合要求的下达项目复核认定书。


30

审查

耕保股长审查。面核实项目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1

审核

主管领导审核。程序是否合法


1

审批

局长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1

下达文书

经办人下达立项入库的通知


1

办理机关

自然资源局

办理地址

县正西路345号

咨询电话

07346264498

表格下载

附件:1、 申请表格样式

其他表格样式

(需提供申请表格样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