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15〕18号
祁东县白地市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因“五小”(轻便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车、小四轮农用机动车、四轮农用机动车)车辆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全镇安全大检查、交通秩序大整治、交通安全进农户主题宣传等工作,使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农村客运车辆营运秩序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通过整治“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顺利实施,成立白地市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郝建民(镇长)
副组长:李冬莱(人大主席)
成 员:肖社宝、刘建云、陈铁桥、彭宇明、张智勋
彭菊生、张世平、高辉、吴文明、黎刚三、刘四保
三、整治重点
(一)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
(二)以盈利为目的在道路上进行违规营运的二、三轮摩托车。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二、三轮摩托车载3人以上的。
(四)驾驶报废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二、三轮摩托车牌无证上道路行驶。
(五)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
四、工作措施
(一)在全镇范围内张贴集中整治的公告,做到人人皆知。
(二)结合“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制作宣传挂图、印制宣传材料,在集市、广场、车站和各村墙体板报处等群众聚集的场所广泛展览、张贴。
(三)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职能部门、各村都要动员起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好村民和驾驶人,不坐违法车,不开违法车。
(四)各村(居)和镇里签订责任状,根据本镇的道路状况,摸排交通事故多发点和隐患点段,健全“五小”车辆和驾驶人台账,镇里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安排专门班子对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
(五)通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起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村(居)高度重视,各司其职。
派出所:充分发挥协管中队的职能作用,负责派驻警力协助抓好综合执法整治工作,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加大对群访事件幕后组织、串联者和挑头人物进行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防止别有用心者煽动、破坏、捣乱。
综治办:配合派出所加大对道路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行为等影响客运交通秩序现象的管治力度,并负责做好人行道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
交警中队:加大对私家车、客货两用车、两轮摩托、三轮机动车等乱停乱放,违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查扣违法营运车辆,对查扣滞留的非法营运车辆提供保管场地,并依法进行处理。尤其对车辆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违章、随意揽客,超载超速,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安监站、农机站:加大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及农用车辆非法载人、超载、人货混装的排查和配合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到故障车辆不上路,清除交通事故隐患。
司法所:负责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司乘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各村(居):扎实进行摸排,及时上报数据信息,排查安全隐患。
(二)落实相关责任,加大督查力度。
组织专门班子对集中整治的班子和各村(居)摸排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调度,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三)加强信息收集,快速妥善处理问题。
要及时收集和汇报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大问题和案件,制定解决措施,正确进行处理。
白地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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