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15〕14号
白地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不断提升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实时监控能力,逐步形成“早发现、早处理、早汇报”的工作机制,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明确各村安全生产信息员及其工作职责,具体通知如下:
1、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是本辖区村(居委会)主任,在村委会和镇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检查村组整改事故隐患。
4、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跟踪督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提交安监部门依法处理。
5、定期组织村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提出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各种难点、热点问题,原则上全年安全生产会议不得少于4次。
6、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工作,并做好报镇的备案登记工作。
7、积极推进村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8、做好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
9、协调、配合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名单见附表1
白地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