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阅后,以各单位党支部名义上报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撰写督导工作总结报告。活动结束后,督导组要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及时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转镇纪委和镇组委。
督导工作中,在督导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对“三教育三培训”活动、“六个一”活动、“四联”活动、“三位一体”联村工作、“村为主、乡负责、县统筹”社会治理机制的建立等自选动作进行认真督导。
五、纪律要求
各派出督导组在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派出督导组的日常工作由镇教育实践活动办督导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系指导。派出督导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督导工作。派出督导组在工作中必须严格工作要求、严守督导纪律。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各派出督导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对照本镇的《实施方案》,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及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胸怀全局,自觉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立足本镇科学发展的工作实际,严格审视活动方案,确保督导对象不折不扣地贯彻上级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二要落实督导责任。各派出督导组要深入了解情况,既要督促各单位遵循基本方法步骤,又要指导各单位总结经验。对好的经验典型及时提炼,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对有不足之处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醒,责令纠正;对活动开展不实的,要严肃批评、纠偏补正。重大问题要及时镇教育实践活动办。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各派出督导组要自觉先学先行,做到自我教育实践和开展督导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参加本镇的重大学习教育培训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不接受超标接待,不接受赠送礼品,不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各派出督导组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附:1.中共白地市镇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名册
2.中共白地市镇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员名册
中共白地市镇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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