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发〔2014〕64号
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
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法机关“四风”突出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根据省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政法机关组织开展“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执法为民,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执法质量,提升公信力,提升满意度,努力实现“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涉法涉诉信访持续下降、干警违法违纪持续下降”的“三个不断提升、两个持续下降”目标,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重点围绕5个方面问题,紧扣自查自纠、公开承诺、检查评估、整改追责、建章立制、公众评议等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积极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出症结;要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办理时限。逐案进行化解,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要求过高的思想教育到位、存在过错瑕疵的纠正弥补到位、有实际困难的救济帮扶到位。要健全机制,在化解积案的同时,对集中清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涉法涉诉信访的规律特点,总结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经验,健全和完善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步骤:1、摸底阶段(2014年4月底前完成)。2、化解阶段(2014年8月底前完成)。3、建制阶段(2014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有镇综治办负责落实。
(二)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
具体措施:深化审务、警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以外,审判一律公开,重大案件庭审全程录像;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案件受理、办理期限、进展情况等流程信息,全面实行网络查询,以信息化、网络化促公开化、便民化、以公开透明促公正廉明。
工作步骤:1.开展“警营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2.推广使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3.试行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
(三)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具体措施:探索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信访事项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终结、司法救助、违法上访打击处理、信访事项调解和解等“七项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检查联合接访、领导接访、干警走访、个案回访,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群众正常上访的错误做法,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工作步骤:1、完善联合接访中心制度建设(2014年5月底完成)。2、召开会议部署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2014年5月底前完成)。3、督导出台改革相关配套制度(2014年9月底前完成)。4、组织开展信访改革工作调研督查(年底完成)
(四)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具体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全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全责一致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启动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吹、设立举报电话等,及时发现违法办案线索,严格依法依纪查处错案背后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
工作步骤:1、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底)。2、督导检查阶段(2014年6月底)。3、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底)
(五)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具体措施:采取召开工作汇报会、分析讲评会议、现场会议等形式,加强整体推进。加大协调、督办、评查、追责力度,推动落实“五个慎重、十二个不准”的要求。
工作步骤:1、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加强调度。2、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整改。3、开展个案督办,突出重点。4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推进。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信于民的关键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整治。
(三)突出整治重点。紧紧围绕5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细化措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第七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整改追责、建章立制、公众评议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及时通报。
中共白地市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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