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发〔2014〕68号
关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和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大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关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结合我镇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深入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报”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报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督促各级各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全镇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尤其计生、民政、户政、国土、广电、涉农等单位的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二)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三)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报”行为。
(四)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
(五)坚决查处在项目报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三、推进措施
(一)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为突破口,推进政府职能转换,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环境明显好转。一是结合群教活动推行百姓事务村干部代办制度,上县办事镇干部代办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压缩时限,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
(二)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规范工作行为。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投诉监督。健全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督办、投诉人回访、投诉办理通报等制度,加强网络投诉受理。
四、工作步骤
按照2014年全县“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拓展,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级各单位抓好对以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共分为以下五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1、按照镇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
2、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文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在全镇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底前完成)
1、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对照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2、各级各部门根据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成效。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5月至7月底完成)
根据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镇属相关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终绩效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专项整治工作列为2014年全县“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重要内容,各镇属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严格按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为促进工作落实,镇纪委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加强案件查办。
镇纪委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所涉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直查快办、快速反应、上下联动、查案责任等制度,确保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对有案不查或上级交办案件查处不力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工作考核。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注重发现和推介典型,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白地市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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