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白地市镇>>法规文件

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5 11:05

白委发〔201467

 

 

关于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省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从严清理和规范全镇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我镇实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规定,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力争精简50%以上项目,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切实转变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专项整治目标

对全镇的村、居委会及镇属单位开展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整治;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镇各级机关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专项整治步骤和责任分工

()研究部署阶段( 2014430前)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设置分配不合理,项目过多过滥,评选周期、表彰等次数量随意性强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确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的范围、目标。

责任分工: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经管站、财政所配合。

()组织实施阶段( 2014430—— 2014531各单位在 201458前认真申报评比达标项目,提出项目清理原则,按照项目类型、表彰层级进行分类审核。

()检查评估阶段(20146月底前)

1、加强监督检查。对批准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在组织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承办单位、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不得设立子项目;不得要求下级单位配套设立相应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责任分工: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经管站、组织办、财政所配合。

2、认真开展评估。建立全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动态检查评估机制,对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社会影响评估,鼓励更广泛、更多样的社会参与,重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扎实整改授牌晋级、“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及时查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项目退出机制,确保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科学性,确保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真正起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回头看阶段(20146月底—9月底前)

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四、专项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从严清理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组织办、经管站、财政所配合。

 ()认真组织申报。

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主办单位(多个单位联合组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须按时要求报送相关资料,逾期不报、漏报或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视为自行退出、取消或不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今后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中共白地市镇委员会

2014 4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