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指导动员会。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动员会由各单位党支部组织。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动员会,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和省、市、县、镇委有关精神,介绍督导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出公开承诺,提出有关要求,公布联系方式,设置征求意见箱。(各村(居)委会的动员会建议主席台坐联系点的镇领导,督导组组长,村支部书记、主任。村支部书记主持并作动员报告,督导组长讲话,最后联系点镇领导讲话。)
村(居)委会动员会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
①村(居)两委会成员;
②组长、党员;
③本村(居)委会镇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动员会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
①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②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③本单位本系统镇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④单位人数较少的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其他需要列入参会范围的,由督导组同镇机关及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商定。
管理党员较多的村、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动员会的参会范围由村(居)委会、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确定,负责联系村、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督导组派人参会指导并讲话,督导组组长可视情况参加。
同时做好联系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镇领导参加动员会的联络服务工作。
2、组织民主评议。组织参加动员会的人员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或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对从本乡镇和镇属单位调出任职不满1年的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转。民主评议样表由镇教育实践活动办提供,评议名单经督导组审阅后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审核,动员会召开前印发应参会人员填写,召开大会时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3、开展个别谈话。动员会后,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听取意见。
村(居)委会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
①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②村(居)两委成员;
③村(居)委会组长、党员。
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
①镇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②参加动员会的党员干部;
③机关镇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④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找熟悉情况的机关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谈话,具体人员选择由督导组同督导单位党支部商定。
其他需要列入谈话范围的,由督导组同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商定。
谈话内容主要为: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了解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督导组应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和组内分工,提前发放谈话预告,通知谈话对象做好谈话准备。
4、督查学习教育效果。督导组应采取适当方式,掌握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对开展“我的群众观”、“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就“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六问”以及市委提出的“五项教育、五项反思”专题讨论的情况进行督查,达不到要求责成补课。
5、了解征求意见情况。督促指导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征求并原汁原味梳理干部群众意见,将梳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报督导组。
6、梳理汇总意见建议。督导组要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谈话要点和反映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理。要对民主评议意见、个别谈话听取到的意见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收集到的意见和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通过信访等多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
7、评估第一环节工作。督导组要结合第一环节“回头看”,督促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对照评估标准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经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督导组审核。督导组应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测评等方式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第一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查报告和督导组评估报告经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
8、汇总上报情况。第一环节结束时,督导组要向镇教育实践活动办汇总上报第一环节工作情况,内容主要包括: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简要情况报告;②民主评议情况;③原汁原味分类梳理的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④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谈话要点;⑤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做好领导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谈话提醒工作。 督导组要根据梳理分析的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反映的意见,结合镇纪委、镇组织办提供的材料,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集体研究形成对镇属单位、村(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党员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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