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白地市镇>>法规文件

社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5 18:00

社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区消防支队和派出所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