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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意外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白地市镇     发布时间:2024-05-27 11:19


白地市镇人民政府文件




白政发〔2024〕2号


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意外保险工作的

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镇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为适应新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市委、市政府已将计生保险工作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纳入年度计生工作考核,对未完成计生保险任务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年终不能评优评先。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计生系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这既是对本部门本单位实行计划生育关怀,也是对全县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支持。

明确方案

1.镇属各单位为本单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购买计划生育政策保险,每年每人至少购买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份 120元),资金由本单位负责保障。人员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2.为认真做好全镇乡村振兴工作,防止脱贫家庭因意外伤害加重贫困,帮助他们稳定脱贫,全镇所有脱贫户家庭可自愿购买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户120元,经费自理。

三、工作要求

1.计划生育保险的业务工作,由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主动与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中国人寿祁东支公司要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印发<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的通知》(国计生协[2018]38)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以推进此项工作每年提前完成。

2.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抓紧做好此项工作,每年11月底前必须落实到位。

:"新幸福家庭保险"保障条款


白地市镇人民政府

2024320

 

附件:

"新幸福家庭保险"保障条款


(一)保障范围:年满1周岁-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以家

庭为主,至少投保2人,最多投保5人。

(二)保险期间:壹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约

定终止日24时止。

保险费:可选120元/户、200元/户、365元/户。

保障内容:

产品名称

保障对象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新幸福家
庭保险"
120/

 

 

 

 

年满1-65周岁的家庭成员

 

意外伤害

100000元

意外住院医疗

6000元

年满18-60周岁女性

 

 

女性四种原发性癌症(乳腺、卵巢、子宫内膜、宫颈)

23000元

意外伤残/身故

10000元

意外住院津贴

50 元/天

"美满家
庭保"
200/

 

 

 

 

 

 

年满1-65周岁的家庭成员

 

意外伤害

100000元

意外医疗

6000元

年满18-60周岁女性

 

 

 

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

20000元

意外伤害

10000元

意外伤残

10000元

意外伤害住院日津贴

50 /(全年最
高补贴180 )

年满18-60周岁男性

五种原发性癌症(阴茎、前列腺、睾丸、副睾和精索)

20000元

"合家欢"
365/

 

 

 

 

 

 

出生28-65周岁的家庭成员

 

 

 

 

 

 

意外伤害

150000元

意外医疗

20000元

飞机乘客意外

500000元

轨道交通工具乘客意外

300000元

水上交通工具乘客意外

200000元

机动车乘客意外

100000 元

合计

1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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