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衡办发〔2015〕5号、祁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18个村(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总分10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8分)
1、各村(居)委会成立了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挂帅的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2、每个组明确有一名以上村(居)委会干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3、每个组明确有一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登记员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二)宣传发动(8分)
1、村(居)委会召开了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动员会,张贴了宣传标语、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2、以组为单位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且有规范会议记录的计2分,每少一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此。
3、宣传资料发放到位,农户知晓率达100%的计2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此。
4、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三)业务操作(48分)
1、二轮土地承包等相关资料收集完整的计5分。否则每少1个组扣0.5分,扣完为此。
2、开展了入户摸底调查,发包方调查表和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准确、齐全的计 8分,每少填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此
3、摸底调查入户率和签字率达100%的计5分。否则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4、张榜公示规范,不少于2次,每次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拍照存档的计5分,否则不记分。
5、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承包方签字确认率达100%的计5分,每少签1户扣0.5分,扣完为此。
6、合同内容规范,签订率达100%的计7分,否则每少签1份扣0.5分,扣完为此。
7、《登记簿》健全,填写规范,内容完整的计2分。否则每少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8、信息录入准确、无差错的计3分。每发现一处差错,扣0.2分,扣完为止。
9、证书发放规范、到位,发证率达到100%的计3分。
每少发1户扣0.5分,扣完为止。
10、按照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要求,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规范、到位的计5分。达不到要求或发现有一项未落实,此项不得分。
(四)工作实绩(30分)
1、各村(居)委会在2016年7月20日以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合格的计20分(其中:2015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外业工作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2、工作质量符合街道办里的统一要求,实现证、表、簿、地“四相符”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相符的扣0.5分。
3、妥善处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计5分。凡发生涉及确权登记颁证到县集体上访的扣2分/次、到市的扣3分/次,扣完为止;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考评资格。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下调5%.
三、经费支付方式(6分)
1、各村(居)委会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有专门办公室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2、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按上级拨付到村(居)委会的工作经费,街道办按实际确定面积标准全额拨付到位。
3、上级下拨到街道办的村级经费分两个阶段拨付到村(居)委会。第一次拨付70%,剩余30%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计4分,否则不计分。
四、、考评方式
(一)各村(居)委会自查。各村(居)委会在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分别于2015年12月10日和2016年7月10日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二)街道办考核。街道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考评组对村(居)委会进行考核。每个村(居)委会随机走访3个组、每组8个农户。通过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
(三)综合考评。街道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汇总验收考评情况后,对各村(居)委会进行综合评分。
五、奖惩办法
(一)目标责任期限: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20日。
(二)对各村(居)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得分前三名,评选为先进村(居)委会,每村奖励600元,考核得分后三名的村(居)委会,每村罚600元工作经费。
白鹤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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