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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云桥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来源:祁东县步云桥镇     发布时间:2019-05-10 00:00

  一、支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应在次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

  二、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之前必须召开由镇、村干部及其他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群众意见,找准议题,同时应向乡镇党委报告。

  三、支部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四、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五、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十五天内,要向乡镇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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