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要求,负责调解本辖区内劳动争议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2、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企业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劳动者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冷静维权”;
3、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工作;
5、受理本辖区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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