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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制度

来源:祁东县步云桥镇     发布时间:2018-12-31 00:00

一、社区(村委)、乡镇具体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城乡低保对象分A、B、C三类实施动态管理。A类对象为“三无”对象,每年核查-次。B类对象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半年核查一次。C类对象为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查。

三、动态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原则。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座谈以及信息比对等方式对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生活情况、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收入、就业变动情况进行调查。

四、动态管理入户调查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入户调查人员认真做好入户调查情况记录。对被调查的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及生活等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五、低保对象家庭人口,人均收入及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村(居)委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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