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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云桥镇社会救助申请制度

来源:祁东县步云桥镇     发布时间:2018-12-31 00:00

一、凡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社会救助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程序进行,凡越级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对象必须诚信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如实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县级救助申请核对机构,开展经济状况核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拒绝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手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请对象必须自觉接受和配合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入户调查、情况复核、年检年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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