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步云桥镇 >>法规文件

步云桥镇会议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4 11:11

为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实际,现制定步云桥镇会议制度,希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会议安排

1、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未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临时安排,会前主要负责人须就会议的内容与分管负责人衔接。

2、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片长(指导员)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为片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

3、单项工作需要召开由村(居委会)的会议,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召开。

二、会议筹备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或主要负责人安排召开会议,办公室须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按照会议的要求,书面或电话通知到每个参会对象并做好记录。

2、根据会议规模的大小和参会人数的需要,落实好会场并做好会场清扫和布置工作。

三、会议组织

会议召开时,镇党政办要做好以下组织和服务工作:

1、做好会议的召集工作:

2、做好会议的详细记录:

3、做好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四、会议纪律

1、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和擅自顶替。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向片长或指导员请假,并报主持人。

    2、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无故

缺席每次罚款60元,无故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静音状态,不得交头接耳、来回走动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手机电话,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在会议结束后认真传达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五、会议监督

    成立由镇纪检、组织和党政办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督

查小组,对每次会议的会风会纪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会议纪律

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属垂直管理的单位,情节严重的,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书面形式通报抄送其

上级主管部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