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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云桥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来源:步云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0 11:53

1.遵循为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和来访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2.机关食堂归口管理部门为党政办。

3.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餐,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所采购食材要保质保量、价格合理,禁止采购陈霉米、地沟油及腐烂变质的食材。要将米、鱼、肉、蔬菜等食材清洗干净,对即将下厨蒸煮的一切食品要再次检查质量与卫生;对厨房所煮熟的饭菜要注意保质保洁,已变质或出现不卫生的饭菜决不出售,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综合测评。为提高干部职工满意度,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每月进行满意度测评,党政办负责满意度测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食堂工作人员当月绩效考核工资根据测评结果发放。党政办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每月进行满意度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发放当月机关补助,满意度为90%以上的全额发放;满意度在80%-90%的,按90%发放;满意度在70%-80%的,按80%发放;满意度在60%-70%的,按70%发放;满意度在60%以下的,按50%发放;如测评结果满意度连续三次在60%以下,将中止食堂承包合同。

5.卫生清扫。主要是机关大院(包括水沟清理)、大小会议室、工会活动室、1-3楼走廊及楼梯、食堂、澡堂、厕所(包括日常通堵)的卫生清扫及赶集日大门经常性上锁。楼梯、楼道、卫生间、澡堂卫生要求及标准: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日常由保洁员打扫,全天保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澡堂无杂物及污垢,洗脸池、墙壁、厕所里边的门、隔断要保持干净,大小便池冲洗干净,手纸入篓,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食堂卫生要求及标准:食堂卫生日常由食堂工作人员打扫,全天保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做到食堂内外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异味,餐桌无油污、无灰尘,厨房洗菜池、灶台、案板、作业台等地方无灰尘油污、无残菜剩饭,不使用过期食材,职工碗筷要每餐清洗、消毒。日常公共卫生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若每次检查发现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造成卫生较差,进行批评教育并从当月工资中扣罚100/次;每月综合测评在较差等次的,从当月工资中扣罚200/。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资产管理。党政办对食堂现有消毒柜、冰箱、餐厨用具、椅凳等进行资产登记,交付食堂管理使用,因人为因素遗失、损坏的由食堂照价赔偿。食堂需新增置设备用具需通过党政办采购,进行资产登记后交付食堂管理使用。

7.餐具消毒。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热力消毒方式,温度应为100,时间为5-10分钟;采用化学消毒方式,药物有效氯应为250PPM,浸泡时间为3-5分钟;采用消毒柜消毒按说明使用。消毒程序(1)热力消毒程序:除渣→洗涤→消毒(2)化学消毒程序:除渣→洗涤→消毒→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内有明显的标记。

8.用餐餐时间:

工作餐夏令时:早餐7:0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

工作餐冬令时:早餐7:0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接待餐:按党政办和接待单位时间要求

9.工作用餐标准:早餐5/人,机关干部职工自费2元,财政补贴3元;中晚餐9/人,机关干部职工自费3元,财政补贴6元;非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0.接待用餐和值班加餐用餐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按《步云桥镇公务接待及用餐管理办法》做好接待用餐和值班加班用餐,工作人员的值班(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用餐,按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标准安排。其中接待用餐严格在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额内安排,按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按接待单位等级分别以每人每餐3040元、50标准安排,陪同人员数按文件执行。镇村干部上县开会也按照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40标准,由带队领导负责安排及报账,但不得和差旅费重复报账。

11.接待用餐审批制。接待用餐需填写步云桥镇接待用餐审批单,内容填写要求完整、规范、准确。(1)严格遵守县下发的改变机关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机关接待由办公室、财政所统一管理,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分管领导作陪,严禁多人陪餐,不得发整包烟、不得上瓶装酒。(2)政府接待实行事前报告、台账登记、审批单签字双层管理制度。来客时先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有公函凭公函开具用餐审批单,若无公函的凭电话通知、纸质通知、微信通知等开具用餐审批单,既无公函又无通知的就餐人员支付餐费直接由食堂开票收取,办公室只开具陪餐单。(4)凡政府采购、接待,一律实行现金结算,杜绝一切签单行为。凡在外擅自接待用餐或购物消费的,经办人自行结账。属报告许可的,按程序到财政所报账。未经许可的,政府一律不买单,谁签字,谁消费,谁负责。(5)每次接待完毕,对接待情况,党政办主任、对口接待领导及政府主要领导应在接待审批单上签字,注明金额和具体情况。陪同人员签字证实,财务室凭接待单对接待实行一月一扎帐,及时结清。6)食堂按党政办开具的用餐审批单或通知安排接待用餐和值班加班用餐,其他情况一律不得安排。报账时要提供菜单,用餐审批单填写完整、相关人员都要签字。

12.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保证用餐时间,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

13.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关好食堂门窗、煤气和电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食堂财物被盗或发生火灾事故。

14.食堂工作人员因工作不按要求发生用餐人员食物中毒事件、公共财物被盗或其它事故的,将追究食堂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聘。

15.食堂管理委员会

主席:邓泽辉

成员:陈艳,何要生,匡红英,邓宇强,吴星明

食管会定期、不定期对食堂的安全、质量、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参与食堂考核、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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