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乡推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衡办发〔2015〕5号、祁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9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总分10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8分)
1、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挂帅的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2、每个组明确有一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登记员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3、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措施有力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二)宣传发动(8分)
1、各村召开动员会,采取红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2、以村(组)为单位依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会议,且有规范会议记录的计2分,每少一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此。
3、宣传资料发放到位,农户知晓率达100%的计2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此。
4、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三)后勤保障(6分)
1、村委会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有专门办公室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2、各村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的计4分,否则按比例扣分,直到扣完为此。
(四)业务操作(48分)
1、二轮土地承包等相关资料收集完整的计5分。否则每少1个组扣0.5分,扣完为此。
2、开展了入户摸底调查,发包方调查表和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准确、齐全的计8分,每少填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此。
3、摸底调查入户率和签字率达100%的计5分。否则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4、张榜公示规范,不少于2次,每次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拍照存档的计5分,否则不记分。
5、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承包方签字确认率达100%的计5分,每少签1户扣0.5分,扣完为此。
6、合同内容规范,签订率达100%的计8分,否则每少签1份扣0.5分,扣完为此。
7、《登记簿》健全,填写规范,内容完整的计3分。否则每少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8、证书发放规范、到位,发证率达到100%的计4分。
每少发1户扣0.5分,扣完为止。
9、各村收集整理、上交资料及时到位的计5分。达不到要求或发现有一项未落实,此项不得分。
(五)工作实绩(30分)
1、各村在2016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合格的计20分(其中: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外业工作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2、工作质量符合乡里的统一要求,实现证、表、簿、地“四相符”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相符的扣0.5分。
3、妥善处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计5分。凡发生涉及确权登记颁证来乡集体上访的扣2分/次、到市的扣3分/次,扣完为止;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考评资格。
三、考评方式
(一)村委自查。各村在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分别于2015年12月25日和2016年7月25日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二)乡级考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考评组到各村进行考核,随机走访2个村,每村3个组、每组5个农户。通过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
(三)综合考评。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汇总验收考评情况后,对各村进行综合评分。
四、奖惩办法
(一)目标责任期限: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二)对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按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一等奖1个,奖励3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2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1500元。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镇村确权颁证应拨工作经费1%。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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