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23﹞ 号
城连墟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
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乡各站所、各村:
为推进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水平,构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祁安委〔202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坚决治理、关闭取缔非法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推动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真正从根本上清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从业单位,集中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一)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二)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三)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四)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五)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违法违规租赁储存场所的。
(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或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七)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的。
(八)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九)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十)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十一)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汽油、柴油的。
(十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醇基燃油等其它有关危险化学品的。
三、整治范围
全乡辖区内废弃的工房、废弃的老民居及企业的废旧厂房和饲养场等较偏僻的山洞林场等重要场所。严格按照“四不漏”要求(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突出与现在还保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邻县接壤处的村打非力度。
四、整治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7日。此后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常态化开展
五、职责分工
乡应急办: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公安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流向信息管理及“打非”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普及安全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许可审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及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治安案件,依法侦办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刑事案件;负责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弃置的废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对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进行立案侦查。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核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质量,依法查处假冒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领域的假冒伪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产品;参与“打非”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
乡交管站: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各村委会:各村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履行属地管理直接监管责任。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布点,定期或不定期联合驻村村警等相关职能站所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网点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牵头组织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和立行立改阶段(202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乡镇成立专项整治专班,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动员部署,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立行立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0日),一是迅速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店(点)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形成闭环;二是对辖区内经营门店以及乡村小超市进行全面摸排,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交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三是深挖非法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查出非法窝点。四是建立具体的台帐资料列出任务清单和目标清单,做到有的放矢。
3、重点打击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11日至8月17日),一是定期和不定期经常组织辖区内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形成常态化;二是针对重点门店和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管控,譬如: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和非法私人贩子。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贩运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打击,要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四是常抓长管,持之以恒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持之以恒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连墟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
组 长:罗 映
副组长:何福星
成 员:邹仕伟、李小平、蒋礼宝、李孟林、田垒、戴一逢、蒋帝臣、王安林、刘国荣、各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何福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蒋礼宝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乡应急办总牵头,各村委会、派出所、交管站、市监所、应急办等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主动积极开展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乡各站所、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密组织,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作为整治工作重点,要认真查清原材料来源,查出非法窝点和销售渠道;对各种非法行为从重处理,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督办指导。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成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经常性下去督办,检查指导,建立通报制度,对此次行动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行动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
城连墟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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