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祁东县城连墟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罗映
机构地址:祁东县城连墟乡s317
办公时间:冬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600
电话:0734-7900366
祁东县城连墟乡人民政府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8号)和《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祁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祁东县城连墟乡工作委员会为中共祁东县委派出工作委员会,领导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祁东县人民政府城连墟乡为祁东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共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指导管理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实施公共管理。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
(五)组织公共服务。对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均为正股级:
(1)党政办公室。协助乡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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