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处理通知书
龙家亭村 :
经查,你单位(个人)未经许可,涉嫌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省、市、县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要求,现责令你单位(个人)于2017年7月3日之前,对店内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自行处理到位。逾期不处理的,将对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没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打击处理。
被检查单位(个人):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安监站:
派出所:
工商所:
城建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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