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期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和重大涉火负面舆情,市森防指决定对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11月27日—2024年2月29日。
二、督查方式
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涉林乡镇(街道)、村组、重点林区、国有林场开展专项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和有关部门、林场经营单位防灭火责任是否得到落实,对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否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是否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是否加强对未成年人和智力障碍、精神病人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是否落实林区施工作业单位的防灭火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预警监测情况。各县市区森防指办在森林防火期内针对森林火险形势是否开展专题会商和滚动研判,提高预警监测精度,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是否加强巡查巡护,重点入山路口是否有人把守,视频监控、瞭望塔台是否有人值守,相关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对国家、省卫星监测的热点和铁塔哨兵视频监测到的火情信息是否及时组织核查并如实反馈。
(三)源头管控情况。是否通过微信、手机短信、横幅、标语、村村响或印发通知、通告、禁火令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注意事项;针对森林防火期上坟祭祖、进山旅游、农业生产等野外用火多发的实际,是否采取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控措施;是否加强对农林交错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防止家火上山,山火进家;是否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炼山、计划烧除等生产用火严格审批,严密组织实施;是否按照国家森防指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对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旅游景区防灭火工作。
(四)应急准备情况。各乡镇、林场经营单位、旅游景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及时开展预案演练;县乡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集中食宿,扑火准备是否充分,物资储备是否充裕,扑火装备是否良好,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齐全,扑火机具、设备操作使用是否熟练;是否经常性开展扑火安全教育培训和紧急避险训练,普及扑火安全常识,是否靠前驻防并做好各项安全扑火准备。
(五)值班调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关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火情调度是否通畅,信息报送是否规范,火情报送、处置程序是否清晰,能否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督查地点
衡山县、衡东县、衡南县、衡阳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南岳区
五、督查安排
本次督查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组成3个督查组。具体为:
第一督查小组
组长:吉仕统 市森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刘洪福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科长
赵 鸿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18873414567)
范围:耒阳市、祁东县、衡阳县
督查车辆由市应急管理局保障。
第二督查小组
组长:邓中华 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贺先瑞 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科长
蒋福耀 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副科长(联络员17607345898)
范围:衡山县、衡南县、衡东县
督查车辆由市林业局保障。
第三督查小组
组长:张 靓 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消防科科长
成员:李小胜 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消防科一级警长
(联络员18007346956)
范围:常宁市、南岳区
督查车辆由市森林公安局保障。
五、督查要求
(一)督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各组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调整督查人员。
(二)督查采用现场查看和资料查阅相结合,督查情况由各小组联络员每日18:00前报送市森防办。
(三)要加强督查情况汇总,原则上每天提报督查工作动态,被交办单位要在2天内整改落实到位,督查组及时开展回头看,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本督查小组联络员,汇总后报市森防办。
衡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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