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职能配置,设下列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
(1)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工作。
胡钦任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2、党建办公室
(1)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5)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周啸非任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肖艾任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陈友华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李豪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二、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生态环保、公共交通、招商引资、重点工程服务、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罗国文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3、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办事处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人大、武装部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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