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风石堰镇 >>法规文件

风石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3 10:39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衡办发〔20155号、祁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5个村1个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总分10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16分)

1.各村(居委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2.每个村明确有一名以上村干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3.每个组明确有一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登记员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4.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措施有力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二)宣传发动(12分)

1.各村(居委会)召开了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干部、组长、党员动员会,有会议记录,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2.宣传资料发放到位,农户知晓率达100%的计4分,每降低1%0.2分,扣完为止。

3.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

(三)业务操作(72分)

1.二轮土地承包等相关资料收集完整的计10分,否则每少1个组扣0.5分,扣完为止。

2.开展了入户摸底调查,发包方调查表和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准确、齐全的计14分,每少填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摸底调查入户率和签字率达100%的计13分,否则每降低1%0.5分,扣完为止。

4.张榜公示规范,不少于2次,每次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拍照存档的计5分,否则不记分。

5.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承包方签字确认率达100%的计10分,每少签1户扣0.5分,扣完为止。

6.合同内容规范,签订率达100%的计10分,否则每少签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7.《登记簿》健全,填写规范,内容完整的计10分,否则每少1份扣0.5分,扣完为止。

三、考评方式

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对各村进行督查考核,每个村抽查3个组,每组5户农户,通过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

四、奖惩办法

对各村(居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当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按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一等奖1个,奖励2千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1500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1000元。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村确权颁证应拨工作经费1%。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风石堰镇人民政府

201510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