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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石堰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清剿"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09:17

风石堰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清剿行动方案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进一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非法行为,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清剿”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打击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采取“源头管理、过程监督、疏堵结合”的方法,确保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和“两节”安全,有效遏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领导小组

成立风石堰镇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盛华

常务副组长:赵衡

副组长:徐昕明 王湘  彭海城  彭海城  彭玮玮  罗昆刚

  员:周凌云 彭军 彭宏斌  各村(居)委会书记

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监站,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

(二)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店外设库的行为。

(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原材料行为。

(四)查处烟花爆竹市场上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三无“产品。

(五)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和零售经营户超药量存放、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村负责本辖区内非法烟花爆竹的打非“清剿”行动,风石堰市场内的清剿行动,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相关村(居)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规定》规定的烟花爆竹监管职责,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54日至610日)各村在前一阶段排查非法烟花爆竹“过筛子”的基础上,再一次以本辖区为单位全面“过筛子”,要密切注意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点情况,再次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做到户不漏房,房不漏人,尤其是对闲置民房、废弃厂房和重点户、重点人进行重点排查监控,镇居委会要对市场内外进行重点排查,登记造册,排查登记表要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签字报镇清剿行动办公室,有新情况要及时补报。

(二)集中打击阶段(610日至1229日)根据排查情况,开展烟花爆竹“清剿”行动,联合执法,力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属单位要提高认识,“清剿”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执法,召开协调会议,把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按照打击有力,声势要大的要求,将打非宣传工作穿于行动的始终。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三)落实责任,责任倒查。镇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倒查,在督查过程中,因工作不务实,本辖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没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风石堰镇人民政府

0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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