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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石堰镇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消防通道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09:16

风石堰镇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消防通道大清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国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镇政府决定于201551093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消防通道大清理” 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镇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消防通道大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盛华

副组长:徐昕明 赵衡 王湘  彭玮玮 罗昆刚

  员:彭成刚 刘小平 李小杰  彭军  彭宏斌  管扬帆 刘志芳 周国富 周凌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派出所,由彭宏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实施统一的指挥调度。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下列场所:商场、饭店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可燃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和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隐患大整治: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擅自开业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材料装饰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的;外墙及门窗设置影响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2、消防通道大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固定性违章建筑;无消防车道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无回车场的;临时性建筑物、雨棚等占道经营的。

四、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所有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理,对商场等公共活动区域严格排查,如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

(二)结合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对所有的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清理、全面疏通、固定性违章建筑、临时性建筑物、雨棚等该拆的要拆,无消防车道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无回车场的,该改进的要改进。

(三)镇政府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的检查督导重点内容:

(四)镇国土所、城建站等将占用消防车道、擅自改变消防设计、擅自降低标准施工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五)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对违法经营、开设幼儿园、学校责令停止经营和办学。

(七)派出所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其他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经营、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筑、场所依法查处,对阻碍专项行动的个人依法处理;

(八)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治,在整治活动期间不能完成整治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510日至71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911日至92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921日至9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辖区、行业系统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9月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广大社会单位,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查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行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各单位在710日前将行动方案、具体部署情况、成立的组织机构名单和联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验收阶段应将相关工作信息反馈至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930日上报行动工作总结。

 

 

 

 

                                  风石堰镇人民政府

                                   20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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