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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石堰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6 17:57

 

 

   

风石堰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及

消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各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希抓好落实。

 

 

 

 

 

                                          风石堰镇人民政府

                                          0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风石堰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目标管理

各村(居)委会考核细则

指标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

20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各行政村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两委成员全部落实“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常规工作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严厉禁止在本区域内未经上级安全部门审批,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未逐级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的扣4分。未制定生产安全(消防)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扣2分。未明确行政村正职为安全生产(消防)第一责任人的扣2分。没有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的扣2分。对镇里召开的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参加的扣2分。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没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一次扣1分,贯彻落实的文件、会议资料不全的扣2分。对上级要求上报的情况未按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没有结合本村安全工作重点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的缺一项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

2、机构建设

15

   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工作人员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保障正常的办公经费,确保人员到位。

机构建设达不到要求的扣6分。不能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办公条件和经费的扣6分。必须配备专兼职安监员,人员不到位的扣6分。未建立专用档案的此项不得分。

3、宣传教育培训

15

   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安全(消防)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积极参加全镇统一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安全和谐村居创建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社会氛围。扎实开展村内部的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无宣传教育计划的扣4分。落实计划不到位的扣4分。对全镇部署的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配合不利的扣4分。开展教育记录、资料缺乏的扣3分。没有公布镇安全生产(消防)电话(7840326)、县安监局(消防)电话(6273119)在公开栏中公示并做到家喻户晓的此项不得分。

 

事故控制指标

4、事故控制

50

杜绝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的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遏制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减少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处理,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二)风石堰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目标管理

镇属单位考核细则

指标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

20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各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结合行业实际及单位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未逐级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的扣4分。未制定生产安全(消防)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扣1分。未明确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消防)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与单位签订的责任状缺乏工作针对性的扣1分。没有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的扣2分。对镇里召开的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参加的扣1分。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没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一次扣1分。没有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的缺一项制度扣2分。

2、机构和队伍建设

7

    加强安监机构建设,确保人员、设施、办公经费到位。

无机构、设施、办公经费的分别扣3分、3分、1分。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此项不得分。

3、宣传教育培训

8

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安全(消防)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积极参加全镇统一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 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社会氛围。扎实开展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无宣传教育计划的扣1分。落实计划不到位的扣1分。对全镇部署的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配合不利的扣2分。没有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扣3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无记录、资料缺乏的扣1.5分。没有公布镇安全生产(消防)电话(7840326)、县安监局(消防)电话(6273119)公开栏中公示的此项不得分。

4、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7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按时、如时、及时报告事故的发生。

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演练的扣1分。预案简单、操作性不强的扣1分。发生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镇政府的此项不得分。

5、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8

按照“部门抓监管”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机制,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

全年组织综合性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对全镇统一部署的检查活动组织不利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档案的扣1分。未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实施有效监控的扣1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有影响的事件,受到县级、市级通报批评的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事故控制指标

 6、事故控制

50

杜绝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的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遏制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减少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处理,并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5、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8

按照“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机制,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个时期、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

全年组织综合性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对全镇统一部署的检查活动组织不利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档案的扣1分。未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实施有效监控的扣1分。企业检查记录、资料不全的扣1分。特种设备未及时检验或未赁证运行的扣1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有影响的事件,受到县级、市级通报批评的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6、信息工作

4

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加大信息上报和宣传力度。

及时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上报,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每周不少于1篇,每少一篇扣0.5分。

专项工作指标

7、创新工作

10

创新工作重点在安全文化创建、监管机制建设、安全投入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创新经验被推广或创新工作被表彰的,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8、主题活动

15

主题活动期间,要认真按照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对没有认真组织实施或落实不到位的没发现一次扣1分。

事故控制指标

9、事故控制

40

杜绝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的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遏制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减少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处理,并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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