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全面深入推进平安村(居)委会、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公平正义基本追求和服务群众基本方向,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标准
(一)平安村(居)委会创建标准
1、组织部署有力。成立平安创建工作小组,制订符合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平安创建工作人财物保障,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责任、工作机制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定期分析平安创建和维稳、综治工作形势,认真组织部署平安创建和维稳、综治工作;认真落实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
2、防范措施落实。全面落实和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治安防控水平。人防方面: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治安巡逻队、信息员)。物防方面:辖区内学校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种治安防控设施、设备齐全。技防方面: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商户、家庭安装视频监控探头。
3、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按照县委提出的“村为主、镇负责、县统筹”社会治理模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上报有关情况,通过扎实做好调处工作;及时解决“小案件、小事故、小纠纷、小隐患、小麻烦、小需求”等六小问题,确保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不发生群体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4、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到位。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排查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消防隐患、毒品隐患、安全生产隐患,落实防盗、防抢、防火措施;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治安排查和禁毒排查清查,严密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场所)监控管理,确保动态清、情况明、管到位、控到位。
5、社会治安问题有效整治。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治安形势,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及时上报、配合上级开展整治工作,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问题不扩大、不恶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综合采取“打、防、管、控、教”等措施,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问题整治,严防和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人口管理做到严密扎实。对本地区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对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业闲散青年、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有管控,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
7、法制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加强对干部职工、住户、家庭成员、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成效明显;法制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村(社区)、小组、企业、学校、小区、家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8、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治安案件大幅下降;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无影响恶劣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无群体到市、赴省和进京的重大上访事件。
(二)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有力。组织机构健全,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专职分管综治干部。工作部署落实,把平安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季度研究平安创建工作1次以上,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将综治责任层层分解、细化。经费保障到位,在人防、物防、技防上投入到位。宣传工作扎实,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
2、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落实。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控有力,健全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发现、防范、打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到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限和目标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
3、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辖区综治委和居委会创建活动,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每半年检查和指导一次以上。
4、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治安防范和遵纪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加强国家安全人员防线建设,做好保密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无单位内部人员违法犯罪。年度至少进行两次法制教育。
(三)平安自治村创建标准
1.领导机制健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有专门的平安创建工作方案;村综治领导小组健全,综治室建设规范,档案资料完善。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治安秩序稳定。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无黑恶势力,无涉毒问题,无“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非法串联案件。
3.防范措施落实。有护村队等治安联防队伍,防范工作开展经常;村民防火、防盗、防不安全事故意识增强,不发生重大群死群伤等安全生产事故。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调解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各类民事纠纷调处及时,无“民转刑”案件,无集体访和越级访,无群体性事件。
5. 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治安案件大幅下降,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可防性案件发案少,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的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基本消除。
6.村风正,民风好。有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管理民主,村民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权利得到保障;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经常,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邻里团结、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浓厚。
(四)平安社区创建标准
1、综治组织健全。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制订创建工作总体方案,以党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综治、治保、调解、帮教及群防群治队伍等组织作用,对平安创建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组织开展。
2、防范措施落实。全面落实和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治安防控水平。积极组织辖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建立邻里守望协作机制,按照“一区一警”的要求,设立社区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充实楼栋长、调解员、巡逻员、安帮员等“一长三员”队伍,实现群防群治。
3、矛盾化解及时。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扎实做好调处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及时控制、及时报告、及时协作解决。
4、重点管理扎实。管理好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管理好出租房屋、娱乐场所、废旧物资收购行、小旅馆等重点场所,整治好“两抢一盗”、黑恶犯罪、黄赌毒等重点治安问题,整治好发案居高不下、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混乱地区。
5、法制教育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法治议事制度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严格执行《村民自治组织法》,建立健全民主和法制相结合的各类村规民约,每年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两次以上的各种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及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形成制度化、日常化的工作机制,辖区内呈现知法、守法、护法良好氛围。
6、治安持续良好。治安案件大幅下降;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基本消除,无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
(五)平安企业创建标准
1、创建工作组织有力。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有领导分工,有专人负责。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保障到位、台账齐全。
2、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并上墙公布。企业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危险源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原料及产品严格管理,企业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消防灭火器材齐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并加强应急演练。
3、内部教育管理落实。开展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措施扎实有力。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做到有计划、有阵地,每季度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受教育率达100%。对有吸毒、参与邪教的职工情况清,管控和帮教到位。外来用工较多的单位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车间班组、大事不出企业内部”。
4、治安防控措施落实。企业有围墙、有门岗、有门禁,人员出入有管理和登记。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专门保安队伍,24小时开展治安巡逻,做好重要物品、部位、部门的安全保卫。企业内和企业周边有治安视频防控,企业积极参与本地区的治安联防和治安隐患排查,企地关系和谐。
5、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无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无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无合同诈骗行为,无欠薪甚至恶意欠薪现象。
6、企业平安和谐稳定。企业和企业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黄、赌、毒”现象。企业内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事故。无发生在企业内和涉及企业及企业职工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无发生劳资纠纷、“民转刑”案件、职工越级上访和群体突发性事件。企业职工对创建工作知晓度达95%以上,对企业平安认可度达100%。
(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1、创建组织有力。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对平安创建工作由校长主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学校与学校有关部门签订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教育和安全“一岗双责”,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和落实到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平安创建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治安防控严密。学校校门、围墙建设到位,出入校园核查登记工作落实,消防设备齐全,校园保安队伍配齐配强,领导带班、教师值班、门卫和巡逻制度健全,校内安全视频监控无盲点,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落实并符合要求;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联防)、安全隐患治理、治安问题整治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到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三室一厅”和网吧,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
3、安全管理严格。校园内及学校周边人流、车辆运行秩序井然,校车管理严格,无交通安全隐患;体育设施、安全通道、水(电、气)设备及管道、校舍围墙、食堂设施及设备、实验所用物品及消防器材、锅炉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并严格管理;学校食堂及校内商店食品购买、运输、储备、加工、消毒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防范和预防传染病措施落实,对学生和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严格的勤工俭学、集体校外活动的审批制度、安全防范预案及保卫措施,建立对走读学生、校外住宿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4、平安教育落实。做到资料、载体、师资“三个落实”,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制意识、禁毒意识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在资料方面:通过发放读本、设置宣传栏、张贴挂图标语、悬挂横幅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实现宣传资料及其内容的全覆盖;在载体方面: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台、黑板报、每周一次的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学习等方式开展平安教育,落实“一个法制安全教育室、一个心理疏导治疗室”;在师资方面:由学校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和其他部门专业认识到校进行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5、矛盾化解有效。建立健全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排查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100%以上,排查报表和调解资料齐全,学校无集体上访事件、无群众性事件、无越级上访事件。
6、校园安全稳定。校园总体安全稳定,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溺水事故、等安全事故;学校师生无涉邪教、涉黄、涉赌、涉毒情况,学校师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师生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师生员工对学校治安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九)平安家庭创建标准
1、学法用法无违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用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尊老爱幼无暴力。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自觉赡养老人,孝敬长辈,强化子女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家风,实现“家庭零暴力”。
3、邻里和睦无纠纷。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不做损害邻居和社区公共利益的事,在邻里之间有较高的评价。
4、崇尚科学无歪风。崇尚文明,崇尚科学,遵守法规和公德,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家庭成员无毒、无赌、无黄、无邪教、无传销。
5、自我防范无隐患。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和公共安全。
6、依法维权不鲁莽。家庭成员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访、不缠访,遇法律疑难和纠纷,通过法律咨询和法律渠道依法处理,不鲁莽从事。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重要载体,认真研究,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上予以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综治维稳办公室负责制订平安创建工作的考核细则。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创建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排出年度工作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平安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镇综治办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力度大,措施落实好,效果明显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对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视工作情况给予“预黄牌警告”和“黄牌警告”。
风石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