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县“厕所革命”有关部署,根据《祁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农村改厕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农村户用厕所改(新)建力度,着力解决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管理缺失等问题,正确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习惯,不断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统一。严格执行GB/T38836-2020(新国标)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农村厕所建设技术导则》规定。模式选择上,因地制宜统一选择有效容量不低于1.5立方的二八式玻璃钢化粪池。现建式化粪池(包括砖砌和现浇)因技术要求高、质量把控难、施工难度大、时间长、成本高,原则上不采用。建设方式上,二八一体式玻璃钢三格化粪池采取县级统一招标采购、镇村统一施工、县统一组织验收的方式。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居住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调动农户参与改厕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采取自愿申报原则,不搞强迫命令。实施主体为镇党委、政府。
(三)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把接通使用放在第一位,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加强摸底、选址、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推行“首厕过关制”,抓好示范试点,确保改一个成功一个。强化质量意识,把农户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改厕质量的主要因素,坚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全镇农户改厕任务数为120户。以改旱厕为主,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10月15日前)。出台全镇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工作;组织村组发动农户自主申报,向改厕农户发放“政策明白卡”;召开改厕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完成改厕村和施工队伍技术培训工作,完成采购和施工队伍合同签订。
(二)项目实施阶段(10月15日-12月15日)。开工建设,组织实施过程监管,督导改厕质量和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组织村(社区)、乡镇、县三级验收工作,按照“改造一批、核实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有序推进;村、乡镇验收合格后,以镇为单位向县改厕办申请验收,县改厕办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付奖补的依据。对2020年改(新)建的三格(四格)式化粪池统一编号(编号格式为2020-乡镇编号-村编号-001至999),一户一厕、一厕一号、一厕一档。竣工验收合格后,每户改厕信息要及时录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改厕前中后照片、验收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工作。
五、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教育宣传。各村(社区)要入村入户开展农村改厕宣传教育,培养农民良好卫生习惯,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厕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应改尽改,不落下一户。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镇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改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改厕工作新进展和经验典型。
(二)强化技术指导培训。各村(社区)要采取召开培训会,组织专题授课、现场观摩、厕具设备展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改厕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提供设计施工图。各地要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体工作推进中,可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项目的检查、技术指导服务和应急处置,对改厕工作进行常态性跟踪服务指导。
(三)严格质量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改厕质量的监管,依照相应的规范流程,对改厕工作的物资采购、工程发包〔或村民委员会议定农村工匠(施工队)〕、施工监理、工程验收、建后运管、资金使用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大力提升质量标准。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改厕监管、验收工作组,依据新国标和《湖南省农村厕所建设技术导则》规定对改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及验收标准。
(四)同步推进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对于居住密度比较大的地方,可以几个农户联合使用一个化粪池,也可以通过集中管网或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积极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就地还田、粪污肥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模式,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负总责、市州督办抓推进、县市区主体抓落实、乡镇村抓实施”的基本要求,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村支两委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和发动群众开展改厕工作。镇、村两级建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联络、协调、统筹推进。
(二)落实资金保障。(1)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500元/户,市级奖补100元/户,县级配套资金600元/户,确保不低于1200元/户。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奖补,由县统筹安排,县财政按要求提供资金保障。(2)村民自筹400元/户,并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确保完成改厕任务。(3)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改(新)建户厕,村(社区)要优先考虑。
(三)健全管护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各村(社区)把农民参与卫生厕所建管用纳入村规民约,把农民培养成农村生活污水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的主要力量。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厕建设和管护等工作,组建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鼓励探索多样化的运行管护方式。
(四)实行督导考核。镇党委、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常态化约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村(社区)按要求开展工作,按期报送相关资料,全镇每月对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者验收不达标的村(社区),省、市、县、镇将相应核减奖补资金。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农村人居环境评估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在村务公开栏、办公场所、集中居住区广场等醒目位置全面公开农户改厕计划、奖补资金发放计划、发放对象、发放结果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资金管理不善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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