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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家嘴镇规模养殖场三区划定实施方案

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7-06-08 10:01

各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为优化我镇畜禽养殖整体布局,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祁政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辖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区域进行如下划定:

我镇畜禽规模养殖区域划定分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类。

     一、禁养区

     乡镇建成区周边500米:合兴居委会、官家嘴村123456789101112组;官家嘴镇中学周边500米:泉井45组、石龙桥村789组;三角小学周边500米:三角村125组;炉后小学周边500米:炉后村56组;日升小学周边500米:原日升村1112组;启航学校周边500米:大源村514278910组;草源冲中学周边500米:原草源村1256171413组;黄花源周边500米:雷阿6组、石龙34组;饮用水源:草源冲村横冲12组。

     二、限养区

     禁养区外延500米的区域。

    三、适养区

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具体要求:

(一)在划定的畜禽禁养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在20171230日前全部关停、搬迁。

(二)在划定的畜禽限养区范围内,严格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在2017430前全部治理到位。

(三)在划定的畜禽适养范围内,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在2017430日前全部治理到位。新建规模养殖必须到畜牧水产局进行备案登记,到环保局进行环评登记,并向畜牧水产局提供猪场设计图纸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在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营。

 

                                   官家嘴镇人民政府

                                    2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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