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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11:38

强力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祁东县过水坪镇位于祁东县中部,人口4.7万,共52个村2个居委会。交通位势优势明显,S317线、衡枣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贯通全镇。镇财政所现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会计师2名。

过水坪镇财政所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贯彻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力推进财政资金监管,努力在“管精、管细、管好、管严、管实”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改善手段、强化监管,有效地提高了我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增强了资金的使用透明度,提交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在监管机制上坚持便捷管用,保证财政资金从源头上“布防”

突出制度建设,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

(一)制度规范。我所制定了资金监管中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制度和流程图,资金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累计公开公示120余次,抽查补助类资金6500户,抽查面积达到90%以上;巡查工程项目58个,累计监管工程项目及惠农补贴资金共1636.9万元,其中:补贴农民资金510 万元,家电下乡补贴250万元,专项工程资金736.5万元,村集体资金310.7万元,农村“一事一议”130万元。在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中,我所建立了“电话回访记录簿”和“疑似骗补记录簿”,对农户补贴兑付情况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抽查和电话回访,特别是针对购买同类品种2台(件)及以上的农户,做到抽查率100%,并将抽查情况造册备案,加强对本镇辖区内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网点利用虚假资料进行骗补。

(二)过程跟踪。我所突出抓好财政资金使用中“安全”和“高效”两个环节,着力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资金及村级组织资金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确保监管资金安全运转,有效提高监管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在项目资金监管理上不出漏洞,实行“十制”工作法强化监管。一是项目公选制。凡是被列为一事一议、村干部建设项目村、都必须由群众广泛参与。凡是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被列为首选项目存入项目库。二是项目确定公示制。对村民确定、上级审定的一事一议项目等实行公示公告制,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项目实施招、投标制。施工单位的选择实行招标制,不管扶贫项目投资的大小,一律实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四是物资集中购制。对扶贫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实行集中采购,通过询价,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生产厂家,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进入项目实施区,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的;五是项目实施责任制。严格项目责任,镇项目办与项目村、项目单位层层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项目工程建设无差错承诺书。实行项目责任追究,明确项目办主任、财政所长为第一责任人、财政监管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把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关,严防资金挪作他用,杜绝“豆腐渣”工程;六是项目管理台帐制。项目建设全部使用台帐制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资金管理单位都要建项目台帐。包括项目单位名称、建设时间、建设所在地、项目建设责任人,项目资金数额、资金类别、项目类别、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效益、完工照片等都一目了然;七是项目情况月报制。财政所监管员每月以表格的形式向财政所反映一次项目实施、启动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给镇领导提供决策性的意见;八是检查督办制。按照签订的项目建设责任书,对实施项目经常做到检查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对项目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九是项目建设档案制。加强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建立实施项目档案库,镇村都要建立档案,完整的记录每项工程,做到有档可查;十是工程项目实行评估验收制。镇成立以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所干部办参加的领导小组,对项目做到完工一个验收评估一个,包括项目建设合同、原始发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档案资料进行全程评估验收,从而形成完整的报帐资料,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三)“痕迹”统筹。我所坚持班子成员带班,对所有资金监管要素实行“责任缺项扣分备案制”,即对每一笔财政资金,对该纳入监管范围而没有纳入的一次扣5分;违反资金拨付程序的一次扣5分;违规使用资金的一次扣5分,除限期整改到位外,年底直接在百分责任制中结账。一是加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镇财政将镇本级资金、镇集体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补助性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二是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过水坪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程序》的规定,要求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支出,首先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所对票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镇长审批,最后到财政所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三是建立抽查巡查机制。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流于形式,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我镇监管专员和财政工作人员经常对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项目工程的建设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调查、财务清理、查阅资料等办法开展抽查巡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当面指出,并上报镇纪委及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到位。

二、在惠农政策上坚持阳光操作,确保证补贴资金安全

(一)严把惠农政策的口径。一是注意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公开国家的各种补助政策,及时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及时发放《公开信》、明白纸等宣传品,在确保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发放前的公示口径。对享受补贴的农户,补助类型、标准、面积、金额、驻村专管员及举报电话等在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并负责对各项举报进行受理,公示7日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补贴的发放。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受理人员记录在来信来访登记薄上,能当面解决问题就当面解决,不能当面解决的,及时上报所长,安排专人予以调查落实,将问题予以解决,并将解决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来信来访者本人。2012年6月一圩日,阳明村一村民来到财政所反映在村公示墙发现今年的水稻种植面积漏报了3亩,而他的邻居没种水稻却上报的有3亩,经过派人入户调查发现,是村干部在填写数据时错格填写,财政干部及时予以更改,并将落实后的信息反馈给该农户。该农户高兴地说“多亏你们张贴了公示表,不然,明年兑付补贴时,我和村、财政所又要为这个事扯皮”。

  (二)严把基础数据的入口。对各相关职能站所以及财政所自身编制的各类补贴清册,财政所要安排专人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增加或减少的户数和金额,必须问清情况并加以核实,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计生奖扶、能繁母猪补贴等经常变化的补贴项目,财政所安排专人清查或抽查,必须确保审核无误,方能签字盖章后上报。比如,去年17个村上报的能繁母猪头数为3740头,财政所组成工作专班对村上报的头数进行了进村入户的核实,核实后的头数为3418头,核减222头。我们采取这样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防止了国家惠农政策不走样,不被套取,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应享受补贴的农户手中。

  (三)严把惠农资金的出口。加强补助性资金的信息管理。我们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本镇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工作,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所有资金的发放,全部通过“一折通”,确保做到一户一折,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经常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允许克扣补贴资金。2012年我镇共发放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补贴”、民政优抚、五保、低保等各类补助性资金960多万元,全部采取“一折通”形式及时足额的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做到了无一错补、漏补、少补。

三、在财务管理上坚持风险防控,保证财政资金不越“红线”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努力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全覆盖。

(一)加强资金安全的预警防控。重点在“三个风险点”上下功夫。即一是在上级拨付的各种财政资金风险点上,重点加强在拨付环节上的监管,坚持在镇村两级财务公开栏上,对资金的安排进行公示,避免“跑冒滴漏”。比如在落实一个村移民后扶补贴时,我们发现有一户两夫妇去世三年,还领取后扶补贴资金,经查实该户将补贴存折一直放在他亲戚手中,核实清楚后及时把核实的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对这2人移民后扶补贴进行取消。二是在各种补助性资金拨付的风险点上,重点监管计算依据,特别是在资金分配环节上,加强计数上的监管,防止骗取财政资金等腐败行为发生。2012年,我镇共完工“一事一议”、扶贫、水利、公路建设等建设项目31个,项目资金支出共计680余万元,所有的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在专项资金的项目立项风险点上,严把项目申报关,坚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做好项目公示,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等腐败现象发生。

(二)严把绩效评价关。建立了各类资金使用评价办法,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有效进行评价,促进资金合法有效使用。对资产、资源的处置和项目工程的实施,先需经村两委会和群众代表讨论通过,上报镇纪委审批后,递交三资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方式对资产、资源进行处置或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投标。比如,2012年以来,全镇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共招投标6宗,增值0.19万元。项目工程建设招标13项,标的110万元,实拍金额98万元,减少支出12万元。如:老福村新农村建设地基平整工程,村标价20万元,经过竞争实际以14.8万元中标,一项工程该村就节约财政资金资金5.2万元。

(三)严把预算执行关。村里领取资金统一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票据由专人管理,不准外借,杜绝违规收款。收入必须在收款后10日内将全部款项缴入村帐。村级报帐员定期到乡财政所报帐,严禁久拖不报、严禁坐收坐支。在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否则村帐代理服务中心不予报帐和入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现在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大部分不是乡镇立项,乡镇对项目资金不知情,特别是大型项目资金,只对主管部门负责,乡镇财政所无权过问。例如2009年我镇黄马塘水库改造300多万元,乡镇根本不知情,也未去过问监管。 

2乡镇财政所的级别低,监管受干扰多。在实行监管时,威力少,特别是些强势部门项目财政所更是无权监管也不好监管。

3乡镇财政所人手少,监管车费无保证。过水坪镇一年财政资金上千万元,涉及面广,财政所要监管好,是心有余力而不足。

4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乏力,使用效益不高。乡镇财政的受制于乡镇党委政府,部分涉农资金存在转移用途,截留挪用现象,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影响财政资金安全性。

5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掌握比较困难,加大了监管难度大。资金信息上下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一些资金来源来源性质不明,用途不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信息滞后。

    6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缺失执行的刚性保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支持,乡镇财政在监管中处于被动地位。

 

 

过水坪镇财政所  

2015年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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