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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水坪镇2015年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3 09:26

 

 

 

 

过政发〔2015〕6号

 

过水坪镇2015年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县祁安委[2015]9号文件精神,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过水坪镇镇长李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周海宾为副组长,其余各安全生产相关镇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站站长周小勇同志担任。

三、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1、非客运车非法载客、非危货车非法载运危险品;

2、车辆驾驶人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农村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面的车、报废客车非法载人和非法接送学生的;

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二)烟花爆竹企业淘汰关闭退出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内容: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超两改”和转包分包、各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非法组织生产的;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仓库超量储存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和经营网点超量储存的;

4、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内容:

1、对辖区内网吧、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3、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就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专项整治为期半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6月初)

    深入宣传发动,把“四大行动”要求传达落实到到户到人。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9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打非”,联合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回头看”阶段(10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 “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属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细化方案,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举报要及时查处。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过水坪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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