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委发〔2015〕3号
中共过水坪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过水坪镇2015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过水坪镇2015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过水坪镇委员会
2015年4月11日
过水坪镇2015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确保我镇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市、县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根本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教育疏导、积极稳控、依法处理”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要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负其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置上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非正常上访和其他突发群体性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力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我镇信访维稳工作。
组 长:张 瑛
常务副组长:李 杰
副组长:张 争
成 员:李 芳、张传民、周志雄、李 全、谷 烽
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由李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日常事务管理。
三、工作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摸清情况,及时处置,超前预防,积极稳控。坚决杜绝群体上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村(居)责任:
(1)成立村(居)调委会。把本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等“五老”人员聘请进调委会,加强村(居)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2)做好本村(居)群众矛盾纠纷隐患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清、问题明,并及时依法、依规协调处理,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尽量在本村范围内妥善处理。
(3)村(居)要做到每个月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和矛盾进行一次排查,并于每月底及时准确上报镇综治办,特别防护期和敏感期排查每天一次(联系人:谷烽,电话:15116838196)。如出现未报备人员越级直接上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村(居)负责全部接访费用。
(4)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并配合综治办进行疏导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并在3日内反馈处理和稳控情况。出现群众集体到镇上访,综治办主任、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要立即参与处置。出现上县上访,综治办主任、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或主任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出现上市上访,综治办主任、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或主任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出现上省上访,综治办主任、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或主任3个小时内赶到现场。村(居)主要干部规定时间内赶到接访现场的,村(居)负责50%的接访费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接访现场的,村(居)负责全部接访费用。
2、包村干部责任:
(1)包村干部做好所包村的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有问题向镇村两级反映,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镇,问题不上交。
(2)要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群众的诉求得到反映和解决。所包村发生重大纠纷,包村干部必须积极参与,并全程参加调处。
(3)协助所包村(居)做好不稳定因素的人和上访户的稳控工作,严控越级非法上访。
3、分管领导责任:
(1)按照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内的业务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分管领导要定期排查化解本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访隐患。
(2)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本职责范围有关的信访案件包案处置;发生越级上访时,接到通知后也必须及时亲自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做好接访劝返工作。
中共过水坪镇委员会
201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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