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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实施方案

来源:过水坪镇     发布时间:2020-09-10 16:22

发〔202042

 

 

关于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实施方案》(衡组通〔2020〕19 号)有关规定,扎实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部署,整体优化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镇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方式,稳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争取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一肩挑”工作,确保“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对软弱涣散、工作滞后、情况复杂的村(社区)党组织,要先整治再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要综合研判,稳妥推进,不能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二、严格资格条件

(一)一肩挑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心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能带领村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1年以上党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选民登记资格。

4.具备胜任“一肩挑”工作的身体健康条件。

5.非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为“一肩挑”人选的,年龄要求一般在55周岁以下;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中,提名为“一肩挑”人选的,年龄要求一般在57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为准)。特别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名“一肩挑”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最多不超过59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一肩挑人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宗教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或实属“村痞村霸”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

8.近三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所在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服务群众能力较弱的村主干。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情形的。

(三)拓宽人选来源

综合从农村实用人才、本村致富能手、民营企业带头人、复退军人、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中择优推荐,着力配强村级班子。

)严格依法推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破坏干扰推荐提名工作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要从严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

三、把握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加强宣传动员。我镇于9月10日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一肩挑”工作,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党务(村居务)公开等形式,宣传“一肩挑”政策规定,统一党员群众思想认识。同时,要广泛动员有识之士、优秀人才回乡竞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我镇于9月11日前完成对组织干事、民政干事、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培训重点突出“一肩挑”工作的政策文件、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内容,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为开展“一肩挑”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析研判

1.摸清基本情况。镇党委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测评、个别谈话、解剖个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运行情况,现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状况、公信度;党员队伍、后备力量情况,特别是“一肩挑”人选储备情况;村(社区)人口、基础设施、产业布局、集体经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使用等情况;宗族、宗教、黑恶势力、村霸情况;债权债务、遗留问题和信访矛盾等情况,逐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

2.掌握思想动态。要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谈心谈话,各片片长要与村(社区)“两委”成员逐个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要与全体党员、村(居)民小组长谈心谈话,讲清“一肩挑”重大意义、政策要求、目标任务、资格条件、工作纪律,广泛听取意愿和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员和群众对“一肩挑”工作的看法和反映、对现任班子任职情况的评价、对村级班子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排查风险隐患。结合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摸排整顿工作,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一肩挑”工作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对因政策调整、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涉访涉诉遗留问题等可能引发的风险点,提前掌握研判,摸准吃透情况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重点村(社区)情况,建立问题排查台账,采取“一村(社区)一策”的方式,制定工作预案,抓好风险防控。

5.抓好矛盾化解。要集中整治前期调研摸排发现的问题,

对选情复杂、矛盾纠纷集中、宗族宗教、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派驻工作队,把排查整顿工作抓深入做扎实,消除可能影响“一肩挑”工作的隐患和矛盾,确保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

6.开展集中整顿。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整合工作力量,开展集中整顿,消除可能影响推进“一肩挑”工作的隐患和矛盾。认真分析有利和不利因素,保证稳妥实施。对暂不具备条件,可能出现干扰工作推进的非法和非组织活动等问题和隐患,以及选情复杂、矛盾纠纷集中、宗族宗教和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村,采取“一村一策”进行专项整治,先整治、后推进。

(三)确定人选

1.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按照县里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自身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一肩挑”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一肩挑”人选资格条件和推荐提名程序,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一肩挑”人选推荐产生办法。

2.广泛推荐提名。采取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肩挑”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一肩挑”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一肩挑”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考察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镇党委召开会议,推荐村(社区)党组织、主任“一肩挑”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

3.开展联审考察。镇党委对“一肩挑”初步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新提名(不是村社区“两委”成员的)人选要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征求纪委监委、宣传、政法、公安、检察、法院、民政、信访、卫健、税务、农业农村及公民征信管理等部门意见。

4.确定正式人选。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一肩挑”正式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任命

因本届村(社区)“两委”任期到2020年6月30日终止,镇党委研究确定的“一肩挑”正式人选,由镇党委任命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临时负责人,原来是村(社区)主干、没有确定为“一肩挑”人选的可任命为党组织副书记,待换届时再按程序进行选举。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原职务自然消失,以临时干部身份参与村(社区)“两委”工作,保留原有政治和经济待遇不变,直至换届。

(五)后续工作

镇党委要同退职、改任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相关政治经济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镇党委要在完成“一肩挑”相关程序5个工作日内,组织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不能因为人选调整影响正常工作。要认真开展培训,确保新入村(社区)干部尽快熟悉业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过水坪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主任“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书记龙振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纪委、党建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党建办高鹏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组、纪律监督组、维稳信访组、宣传报道组、工作组(共7个五个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主任“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统筹推进等具体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片片长负责领导和指导所联系片三个村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主任“一肩挑”工作。片长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小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镇党委“一肩挑”工作纳入2020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纪监督,为“一肩挑”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障。镇党建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一肩挑”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宣传、民政、政法、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镇村干部镇属单位严肃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一肩挑”工作中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政法、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一肩挑”过程中的治安防控,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破坏、扰乱正常“一肩挑”工作秩序的行为,对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滋扰“一肩挑”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势力犯罪案件,要快侦、快判严,从重打击。对在“一肩挑”人选推荐提名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一肩挑”工作实施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指导督查。镇党委建立包村责任制,即乡镇班子成员包片、包村干部包村(社区)乡镇干部要全程驻村(社区)指导,切实抓好组织整顿、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组织意图实现、风气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共同向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派出专门工作指导组,加强对“一肩挑”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立体监督。派驻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监督指导组要指导、帮助村(社区)分析“一肩挑”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要摸清底数,提前介入,上下联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镇党建办要积极推进“一肩挑”工作全程记录,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纸质资料等媒介,大力宣传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主任“一肩挑”工作的意义、政策、程序和纪律要求,宣传近年来各地基层组织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村(社区)基层干部优秀事迹;各村(社区)要组织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进村入户抓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主任“一肩挑”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党员、群众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网情动态监测,严防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误导群众,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营造“一肩挑”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过水坪镇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过水坪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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