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衡阳市、祁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基础、除隐患、控风险”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从2025年4月到2026年2月底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店。
四、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经营资质清查
批发企业重点整治:1、是否存在经营许可证挂靠等行为;2、仓库面积(地址)是否与证照标注一致;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资格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具备与销售能力匹配的专用配送车辆,专用配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手续齐全。
零售店重点整治:1、检查是否位于祁东县及过水坪镇零售布点规划范围内;2、经营地址、面积与注册地址是否一致;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4、主要负责人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工作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相关证照、人员资质及场地信息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二)整治储存条件
批发企业重点整治:1、仓库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距离、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通风等要求;2、仓库及附属建筑结构、限高线、分区线和防火分区是否规范;3、库区与生活区是否有效隔离;4、视频监控(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要求;5、安全设施是否按期检测或评价。
零售场所重点整治:1、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2、是否存在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如“下店上宅”或“前店后宅”等形式;3、建筑结构、电气、消防、警示标识等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工作措施:对全镇烟花爆竹储存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检查安全设施条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经营单位整改,对安全条件严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排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批发企业重点整治:1、库存量是否超过核定容量,堆放是否超高、堵塞安全通道等;2、是否违规存放经营“假大空”产品和“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3、是否存在将废弃、过期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4、是否正确使用产品流向系统、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向零售店供货;5、是否存在向无证零售店和个人供货、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
零售场所重点整治:1、是否销售“假大空”产品和“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2、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或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行为。
工作措施:1、采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3、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
(四)整治安全管理机构履职情况
批发企业重点整治:1、安全管理机构与制度形同虚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不依法开展;2、值班值守及视频查看人员履职不认
真;3、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走过场、相关装备破损缺失;4、未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零售店重点整治:1、主要负责人履职不认真;2、值守人员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工作措施:1、组织本县烟花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教育;2、开展对标改造试点观摩学习提升;3、下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正负面清单(见附件一),督促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中旬前)
成立本镇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宋超星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端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传达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中旬至5月)
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店认真学习整治行动方案,对照正负面清单和整治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消除、问题得到纠正,并在自查自纠结束后,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顽瘴痼疾”整治表(附件二)报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登记汇总。各村(社区)要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对零售店的经营安全条件和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平安运行,并按烟花爆竹零售店“顽瘴痼疾”整治表(附件三)建立一户一表备查。各村(社区)需在5月底前将汇总表(附件四)统一报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5月至2026年2月)
各村(社区)对前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梳理,积极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零售店,及时上报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会组织执法人员,联合镇执法大队,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详细登记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对安全条件不具备、无法整改到位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店,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2月)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落实各项工作。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村(社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业务指导、执法查处及统筹协调,乡镇负责本区域内排查摸底、督促整改及线索上报等工作。各村(社区)负责配合乡镇执法检查工作。对工作不认真、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打非治违”,起底清查;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贯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积极发动群众有奖举报打响烟花爆竹安全“人民战争”。
(四)加强信息报送
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等信息。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后,按时将相关工作总结、报表等资料报送至镇应急办蒋宇凯(联系人:刘彬13574656952)。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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