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及资金、项目的监管问题的整改
在群教活动中,我镇在对农村“三资”管理及资金、项目监管问题上,群众对此提出了意见与建议,我们根据群众的意见,结合本镇实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根据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深入村组进行调查了解及开展清查,做到立行立改。并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资金和项目开展一次大清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农办、经管站相关同志对全镇各村近几年的财务收入、支出特别是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清查时,分自查和镇清查组查两步走,首先是自查自行,然后是清查组清查。大部分村通过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也有个别村问题由清查组查出来的。如志木村在硬化村级公路时,虚报购碎石子发票10600元。查出之后,当即兑现。事后,并对当事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二、制订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全镇各村对农村“三资”情况进行了一次清理摸底,并分别建立了“三资”台帐。镇经管站准备对农村“三资”情况实行电化管理。
三、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村集体所有资金必须交镇经管站代管。上级财政拨给各村的项目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转移支付等资金由镇财政直接划入经管站账户,各村村营取收入也必须及时交到经管站代管,然后各村实行报账制(即持手续齐全的发票,按照相关规定到经管站报账。)
归阳镇经营管理站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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