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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阳镇督查督办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4 10:37

归阳镇督查督办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全面贯彻落实,成立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1、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上级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定和上级领导批示件等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2)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决定和决议、工作安排的贯彻执行情况。

(3)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4)各单位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5)主要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

(6)镇机关干部工作纪律、上下班考勤情况。

(7)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2、督查督办工作的原则及要求

(1)领导负责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凡需要督办的事项均需要书记、镇长安排同意。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职责和分工,协助督查组完成所分管工作的督查督办任务。

(3)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督办事项应从实际出发,讲求效果,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和工作情况,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得当。

(4)服务性原则:督查督办工作要以服务全镇工作大局、服务基层为出发点,不得借工作之便营私舞弊。

(5)时效性原则:督查督办工作要高质高效,急事急办。对于重大督查督办事项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情况通报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查组要建立适当的奖惩措施,并由财政所负责兑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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